2012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选题
——严禁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期间饮酒
医院是一个救死扶伤、治病救人的行业。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充沛的精力,最大程度地为患者及时准确的诊治,提高诊疗效果,取得病人的信任和理解,减少医患纠纷。然而目前9721见好就收才是赢职工由于种种客观原因,在工作日中午、值班期间饮酒和酒后上岗的现象时常发生,严重影响了白衣天使的形象。个别同志影响了正常的工作,延误了诊治,造成患者及家属的不理解,甚至出现纠纷,给医院和个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。为贯彻集团公司会议精神,树立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,提高诊疗水平,解除职工应酬负担,增强患者信任度,创建和谐平安医院,经院办公会研究,特作如下规定:
一、禁酒人员范围:全院在岗职工
二、禁酒要求:
1、工作日中午(周六下午不值班者除外)严禁饮酒;
2、值班期间严禁饮酒;
3、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;
4、院领导及职能科室人员确因工作需要,有陪客任务,必须由党政主要领导批准。
三、违规处罚:
1、凡违反上述规定者,一般职工罚款300元;正、副科级人员,罚款600元;院级领导罚款1000元,并通报全院。重犯者加倍处罚,对多次违规,屡教不改者,给予停职、降职、免职直至开除之处分;
2、凡酒后在院内酗酒闹事者,罚款3000元,并给予停职检查、降职、免职,直至开除之处分。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。
3、凡因酒后与病人发生医疗纠纷的,除罚款5000元外,当事人停职检查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一切费用。
四、加强监督检查
院成立禁酒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李修阳 陈学刚
副组长:宋成航 王卫东 王 强 徐 平
成员由党群部、办公室、医护部、财劳部、保卫科有关同志及各党支部书记组成。
领导小组人员随时进行检查抽查,所有成员均有权对违规饮酒者当即查处。
五、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。
|